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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4:49:51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市信息所: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了解掌握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定于66日至76日开展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督查,重点对2015年至2017年枣庄市科技计划有资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市信息所按照《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确定的督查内容、督查步骤和督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201866

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了解掌握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在全市开展一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项督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66日至76日。

二、督查范围

2015年至2017年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有资)(见附件1)。

三、督查内容

1.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2.项目合同任务执行情况,重点是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3.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是资金足额到位情况、专款专用情况、经费管理情况;

4.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成果,重点是专利获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专项督查采取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账目等形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66日至15日)

科技计划项目梳理与自查,业务科室及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同步进行。

业务科室:对本科室负责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梳理,2015年至2017年项目清单、实施情况、结题验收情况等,填写附件2612日前交综合规划科汇总;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本科室承担负责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建档。

区(市)科技局:对本区(市)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项目合同任务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取得成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填写附件3615日前电子版报局各业务科室。

(二)集中督查(618日至22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三个督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人员赴各区(市)对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及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果情况、存有问题等,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提交自查报告及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附件3)。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国际昌;成员:袁伟、刘忠民、财务专家;督查单位:市中区、枣庄高新区、薛城区

第二组:组长:杨升光;成员:张克兴、贺挺、财务专家;督查单位:峄城区、台儿庄区

第三组:组长:王其军;成员:曹瑞民、谢明、张宇、财务专家;督查单位:滕州市、山亭区

(三)督导整改(625日至76日)

在集中督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负责督导整改落实。落实科技信用守信“红黑名单”制度,对于督查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行为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总结提高(76日前)

集中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对本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统一交局综合规划科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五、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项目督查是落实科技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科技计划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项目督查整改工作,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确保督查实效。坚持督导留痕原则,从制定方案、下达通知到明确整改、形成报告等全过程,都要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时限,做到有责任、有措施、有落实;坚持务求实效原则,所有督查项目是结题验收、是延期撤消、是顺利进行,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结果,确保项目有效进行、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项目档案齐全完整。

(三)抓好统筹,确保督查顺利进行。当前,正值科技工作“黄金期”,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督查工作;要严格督查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给基层添负担,不给企业添麻烦,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5--2017年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docx

2:2015至2017年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docx

3: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docx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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