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 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7-02 13:57:54 |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备案推荐对象为我市内符合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中有关条件和要求,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中下载); (二)主管单位(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三、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根据《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准备申报材料。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为: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为空间所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 (二)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相关材料及附件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一式四份。各主管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至高新科邮箱。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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