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选聘21名科技副职 |
发布时间:2018-07-19 09:49:23 |
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统一部署,结合枣庄实际,我市今年拟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国有骨干企业、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21名科技副职。 为加大对我省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市每个区(市)和枣庄高新区可选派2名科技副职,同时试点开展省级园区副主任、科技副镇长选派工作。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提出10个科技副区(市)长岗位需求、2个枣庄高新区科技副主任岗位需求、4个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岗位需求、5个科技副镇长岗位需求(见附表),现予以公布,欢迎省内外专家人才踊跃报名。 科技副职人选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分管或协管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工作。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服务期。挂职锻炼期间,原单位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科技副区(市)长、枣庄高新区科技副主任岗位的请于7月30日前登录人才山东网站(http://sso.rcsd.cn/)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报名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科技副镇长岗位的请与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部门联系,按照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均可与枣庄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联系电话见附表)。 附:附件1:科技副区(市)长、枣庄高新区科技副主任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附件2:省级园区副主任、科技副镇长岗位需求汇总表.xl 中共山东省枣庄市委组织部 山东省枣庄市科技局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