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8-31 10:21:32 |
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枣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要求,为鼓励企业做好科技研发工作,现将2018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创新券向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发放,要以科研创新活动为目的,且能提供研发费用证明,详见《枣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枣科字[2015] 60 号)。 二、申请材料。申请企业认真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请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于9月20日之前,将企业申请创新券申报材料、区(市)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 枣庄市科学技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9日 2018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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