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9-03 09:44:33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要求,自2018年8月26日零时起,省科技厅将济南、烟台及济南市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分别委托济南市科技局、烟台市科技局及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实施。特此公告。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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