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到期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03 14:54:48 |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预期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应有的示范和支撑作用,现将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将主管的到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摸底汇总,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至12月底前,分别安排好验收进度,协作完成验收。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项目合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按照《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验收有关准备工作。市自主创新重大专项项目,要在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遵循《国家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7713.3—2014)及有关要求)。 三、请各区(市)及市直有关单位,将验收项目清单及预计进度进行汇总,于9月20前报市科技局规划科。
市科技局
2015月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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