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03 15:25:11 |
各区(市)科技局,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59号)及省科技厅有关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14年度枣庄市科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市)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科普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保障条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确保2014年度科普统计任务顺利开展。 二、市级各有关单位及各区(市)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统计对象的隶属关系进行统计,避免交叉重复。市级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各区(市)科技局负责本级各单位(部门)的科普统计工作。 三、参加本次科普统计调查的单位包括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市级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委、质监局、体育局、安监局、食药局、林业局、旅服委、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团委、总工会、妇联、科协组织等。 县级单位:区(市)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质监局、体育局、安监局、食药局、林业局、旅服委、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团委、总工会、妇联、科协组织等。 四、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填报《201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于4月16日前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201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市级机关可直报市科技局,各区(市)科技局要同时将电子化的科普统计数据(mdb文件形式)和调查单位目录清单(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 五、科普统计调查表、科普统计软件及培训材料,可到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zzst.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黄鹏(3168670)杜益宏(3350372) 电子邮箱:zzstdyh@163.com 地 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府行政大厦34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