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5-10-10 09:12:59 |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枣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枣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关于印发《枣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枣科字[2015] 36号)),严格对照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申报。每个区(市)限报1-2家。 二、请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于9月25日之前,将市级孵化器认定申请材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到高新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军 张 宇 3311492
zzkjjgx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枣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doc》的通知(枣科字[2015] 36号)。 2、枣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doc |